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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拒绝“擦边”直播被MCN机构起诉

女主播拒绝“擦边”直播被MCN机构起诉 

法院判决解除合作协议退还签约金,但驳回高额违约金请求

赵女士是一名舞蹈主播,2022年,她与成都一家MCN机构签署了一份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由机构支付给她7万元的签约金。然而,合作过程中,MCN机构运营人员多次要求其尝试“擦边”内容,指导其跳“性感、幅度大的舞蹈”,为此,赵女士账号多次被封禁。自2023年4月1日起,赵女士停止直播,机构因此将她告上法庭,以其擅自停播违约为由,要求返还签约金,并支付高额违约金及律师费。

记者近日获悉,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赵女士返还签约金,驳回机构的高额违约金请求。

签约合作不到一年双方不欢而散闹上法庭

2022年7月,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年轻舞蹈女主播赵女士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约定由公司为其提供直播平台支持、短视频拍摄、人气打造等全方位运营服务,并支付了7万元签约金。

该协议明确要求赵女士每月直播天数不低于25天,每日时长不低于5小时,月总时长不低于135小时。

然而,合作不到一年,赵女士的直播表现便频频未达标。据公司方面统计,除2022年11月外,赵女士其余月份均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且自2023年4月1日起完全停止直播。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群发送警告函,要求其继续履约,但赵女士未予配合。

2023年,这家MCN机构将赵女士告上法庭,以其擅自停播违约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作协议》,要求赵女士返还签约金、违约金和律师费等近30万元。

主播自述停播原因公司诱导“擦边”致账号被封

面对公司的违约指控,赵女士则提出了不同的说法。她说,自己是古典舞方向的主播,但在合作过程中,公司运营人员多次引导其进行“擦边”直播,建议其穿着显身材、跳幅度更大的舞蹈,甚至引导用户通过刷礼物获取私密互动。这种低俗直播导致其账号多次被平台封禁。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她尝试与机构协商解约。

她还提交了与运营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显示对方曾建议她“放下一切,把亲朋好友先拉黑”“穿点显身材的”等内容。赵女士认为,正是公司的引导行为导致其账号受限,进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法院查明:双方对合同解除均有过错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女士在2022年10月后直播时长持续未达标,且自2023年4月起完全停播,构成违约。但同时也查明,原告运营人员在直播内容指导中存在明显的低俗引导行为,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扰乱了直播行业秩序。

法院指出,直播演艺类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赵女士以停播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应予支持。但考虑到双方对合同解除均有过错,且原告运营行为本身存在不当引导,法院认为不宜支持其违约金诉求。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被告赵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签约金7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包括20万元违约金及6000元律师费。

法官说法:经营活动须守住道德底线

案件主审法官、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孙向霞告诉记者,该案是司法对MCN机构与主播之间“擦边”直播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的典型案例。判决为所有从事内容创作的机构和个人划出了一条清晰的法律红线:经营活动不能只看商业利益,更必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MCN机构作为内容运营方,负有管理和引导责任,若为博取流量诱导主播进行低俗直播,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基于这种违法行为所主张的合同权利,也必然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起案例警示所有网络从业者,只有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以优质内容取胜,才能在健康的行业生态中获得长久发展。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该案中,MCN机构作为专业的运营方,负有对主播内容进行正向引导的法定义务和合同责任。然而,该机构运营人员不仅未能尽责,反而主动诱导赵某进行低俗、擦边直播,扰乱了健康的网络直播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虽然赵某单方停播的行为也不符合约定,但考虑到她是因拒绝继续从事低俗表演而选择停播,具有一定合理性。因此,法院仅判决其返还已获得的签约金,未对MCN机构主张的高额违约金和律师费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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