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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店员骗走醉酒女子实施侵害,法院判了→

6月8日,“南关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一起性侵案件。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性侵案件,男子拱某伪装成饭店工作人员,当众从被害人丈夫身边骗走醉酒被害人并实施性侵,最终因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介绍,事发当天,被害人朱某某与亲友在饭店聚餐,席间饮酒过量,陷入重度醉酒状态。彼时她神志模糊、意识不清,无法辨识周遭环境,彻底丧失自我保护和反抗能力。

同在店内的拱某目睹这一情景后,心生歹念。为顺利实施不法行为,拱某刻意伪装身份,主动上前搭讪,谎称自己是饭店工作人员,以“帮忙照看、安置醉酒顾客”为由,博取了朱某某丈夫的信任。

对方毫无防备,轻信了这份虚假善意,任由拱某将醉酒的朱某某带离饭店并乘车离开。随后,拱某趁被害人完全丧失辨认和反抗能力,违背其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

次日,朱某某酒醒后察觉自己遭遇不法侵害,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侦查,成功将拱某抓获归案。

“我就是看她长得漂亮,还醉得不省人事,就起了歪心思……” 庭审中,拱某自述犯罪动机,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

经审理查明,拱某利用被害人醉酒无性防卫能力之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最终,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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