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公司要一直发工资吗?
不用“一直”发,但在法定“停工留薪期”内,公司必须支付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工留薪期:法定工资发放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受伤需暂停工作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工资计算标准
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不包括加班工资。

三、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变化
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工资发放情况将改变:
若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停工留薪期工资,转为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若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不再按原标准发放。如无法从事原工作,可按病假工资标准执行(通常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四、单位拒付工资的维权途径
1.协商调解:与单位沟通,要求依法支付。
2.劳动监察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3.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追索工资及可能的赔偿。
某厂员工张某因工伤手指砸伤,被认定工伤后进入停工留薪期。单位以“治疗期间不发薪”为由拒付工资。张某向劳动监察投诉,最终单位补发了3个月工资共计1.5万元。
总之,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必须支付原工资。请妥善保存工伤认定书、医疗记录、工资单等证据,依法维权。单位需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否则将面临劳动监察处罚、仲裁裁决及赔偿风险。
掌握以上规则,有助于双方明确权责,依法处理工伤期间的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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