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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吗?

黄长勇 张红星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20世纪初,电动自行车大量了道路,与之相关的交通事故激增而电自行车是否应当被认定为机动车

问:我被电动自行车撞了骑车人没有驾驶证,但我怀疑他的电动车是机动车而不是非机动车,怎么办?

 

答:1.设计时速超过25公里/时,或整车质量超过55公斤,或蓄电池小于或等于48V或电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的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

2. 可以向交警提出车辆属性鉴定。鉴定结果属于机动车的,应当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要求驾驶员承担责任。

3. 电动车出现交通事故大多涉及无证驾驶。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3.1 电动自行车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4.1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c)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d) 装配完整的电动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e)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f)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

37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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