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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员工上班“摸鱼”睡觉、被发现还打人遭公司开除,后向公司索赔1.7万元被拒,法院判了

上班时间开小差“摸鱼”睡觉,被发现后不仅不认错,还动手打人,这样的员工被开除后,还能向公司要赔偿吗?近日,福建福鼎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2022年,王某入职某公司。然而在2023年9月,王某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擅自脱离岗位,与另外两名同事一起在车间呼呼大睡,被工作人员发现后,四人发生肢体冲突。 

公司方面认为,王某行为违反了公司管理,直接向他发出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书》。这下,王某不干了,转头就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以及补缴社保等费用。 

仲裁结果出炉,裁决公司需支付王某赔偿金1.7万余元。公司不服,随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王某辩解称自己当时因为胃疼,所以才口头请假后去休息的。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如果一人胃疼却三人同时休息不合常理,且王某未证明其办理或补办请假手续,同时,其与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以上行为均违反《员工手册》规定。 

公司基于该手册相关规定解除其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关系,系合法解除,并依法判决原告某公司无需向被告王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该案件也给广大“打工人”提了个醒:守规矩、讲道理,才是保住饭碗的长久之计。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中国新闻网、福鼎市融媒体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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