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不要命了!” 接连两起,交警怒吼救下多条性命!
我们常说,驾车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首要任务防范二次事故,以免造成更严重后果。可不少驾驶人或把我们的反复提醒当“耳旁风”,或压根儿没有一点儿安全意识,在发生事故后不管不顾停留在车道内打着电话踱着步、争着对错辩着理……
来看两个案例。
2026年10月5日,江西宁定高速上,快车道上两辆小车发生追尾。之后双方迟迟没有报警,不仅未转移车辆,双方多名人员还若无其事地站在快车道内。其中一名驾驶人在后方设置警告牌,但距事故车辆仅仅三四十米,距至少150米的有效警示距离相差甚远。交警通过电话怒吼提醒当事人撤离,双方才将车辆和人员转移到安全位置,避免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在安徽合肥的这个案例,情形则危险得多,可以用“生死一线”来形容。
2026年9月18日,沪陕高速合六叶段,一辆小车发生单方事故后无法移动,停在了第二车道内。交警接到驾驶人报警后立即通过监控查看现场情况,发现驾驶人一家三口虽已转移至应急车道,但都留在路面上,便持续催促他们转移到护栏外。不料驾驶人忽然又走向事故车辆,称要给小孩拿外套!交警厉声制止其冒险行为,严令其到护栏外去。仅仅10秒后,事故车辆便被一辆疾驰而来的货车狠狠撞上尾部,直接被撞到百米开外。刚翻到护栏外的一家三口目睹这一画面,震惊得目瞪口呆。▼
交警提醒
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后,防范二次事故、保护车上人员生命,是当事人面临的压倒一切、高于一切的首要任务!必须立即“开双闪、车靠边、人撤离、设警示、即报警”——
开双闪:事故或故障发生后,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靠边:车辆还能移动的,立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如果车辆已无法移动,则跳过这一步。)
人撤离:车上所有人员立即撤离到护栏外,不得在车上停留,不得在路面上查看车损、争吵扯皮。
设警示:驾驶人取出三角警告牌,从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步行150米(夜间、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条件下,加大到200米),然后将警告牌放在事故车辆所在车道内。
即报警:人员转移到护栏外后,即可立即报警求助。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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